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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遂自从能腾出手时,就在小城里圈地买房建了会所,等到会所建成正式营业之后,他也就麻溜地搬了过去。那时他已经知晓了老齐挪钱偷用的事,虽然也不留情面地狠狠收拾了,但等他不顾近乡情怯,偷摸开了辆车缀在王厌身后,亲眼看到王厌帮着迪厅搬货的时候,心里还是咯噔了一声。

他抹了把脸,咬紧牙根低声骂了句极脏的话。

王遂把那句“穷养儿富养女”当成屁话,他就那么一个宝贝疙瘩,哪怕自己穷得叮当响,身上有十块钱,九块钱花给王厌,剩下一块他自己买根冰棍嚼。

他很早就开始抽烟,怀着王厌的时候对肚子里这块肉没什么感觉,烟也没停,所幸王厌一生下来就是健健康康的,等王厌慢慢长大了,他却慢慢戒烟了。因为王厌闻不了烟味,一闻就打喷嚏,小崽子长得精致白嫩,打起喷嚏都是秀秀气气的,王遂稀罕得不行,玩心重的时候还会在刚抽完烟后故意凑到王厌鼻子前引得他打喷嚏。

后来他戒烟了,烟瘾犯的时候就买根最便宜的冰棍含着,不管冬夏都这么干,冰棍都不管用的时候就逗王厌玩儿。王厌托生在他的肚子里,含了个破漏汤匙出生,天生脾性却大,逗一会就要生气,不哭不闹地往他怀里一拱,偶尔气得狠了就用那口小牙不痛不痒地咬他一口。王遂一颗硬汉心都要爱化了,越看这小崽子越稀罕,这样玩闹一样竟然还真把烟戒成了。

街坊都知道王厌是破落户出身,是混混的儿子,只有王遂一个人把他当成自己的小少爷养。

他每天送王厌上学,连书包都舍不得让他背,哪怕王厌自己要背他都不让,小小的书包还没他肩膀宽,他左手书包,右手就抱着王厌,每天风雨无阻地送。他那时没钱,只能用这样的方式。

他养王厌看着粗糙漫不经心,实则含在嘴里怕化了,捧在手心怕碎了。现在这个他心尖尖上的的小崽子竟然在搬货,一卡车的酒水,一箱保守估计二三十来瓶,全是厚重的玻璃瓶,王厌一次性搬三箱,一边两箱,一边一箱,太阳晒得柏油路上都散发着沥青的味道,王厌戴着顶黑帽子,头发偏长,王遂看不见他的脸,只能看到他身上空荡的白t恤渐渐汗湿,王厌趁着空档才能撩起衣服下摆擦一擦脸上的汗。

长大的王厌和王遂记忆中的小崽子既重合了,又不太一样。

个子窜高,身体看着单薄却结实,少爷脾气的人也学会了吃苦,却依旧带着和周围格格不入的剥离感,这么热的天气,一起的搬货看场的汉子都打着赤膊穿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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